2014中國摩托艇聯賽競賽規程
一、競賽時間和地點
第一站:5月1日-3日 廣西柳州
第二站:5月24日-26日 重慶彭水
其它賽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競賽項目
1、中國方程式摩托艇競速賽
2、坐式水上摩托(1100cc標準款)競速賽
3、立式水上摩托(701cc以下)競速賽
4、坐式水上摩托水上飛人賽
三、參賽資格
(一)報名參加競速賽的隊伍為2013年中國摩托艇聯賽參賽隊。其它隊伍如需參加,須符合中國摩托艇聯賽準入標準并于賽季前一個月前向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獲得參賽資格,獲得參賽資格的隊須參加本賽季聯賽全部各站的比賽。
(二)報名參加水上飛人項目比賽的運動員可為2013賽季聯賽參賽隊之外的運動員(報名選手均需通過專項技能測評后方可出場參賽)。非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2014年度會員的選手需經過賽事技術委員會考察,并交納500元報名費后才可參賽。
(三)除水上飛人外,報名參賽選手須為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會員,持有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頒發的有效注冊證和摩托艇駕駛證,并代表某一省市或俱樂部。
(四)參賽選手須身體健康,無心臟病、癲癇病、視聽覺障礙等身體疾病,具有持續200米以上的游泳能力,且需具有不低于5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與醫療保險。
(五)參賽單位和參賽運動員對參賽風險進行自我評估并自主決定參賽行為,一旦報名參賽則視為參賽者自愿承擔相關風險,并放棄追究相關賽事單位責任的權利。
四、參加辦法
(一)各隊可根據現有人員及器材情況進行報名,其中競速賽項目每隊每項限報兩條艇,水上飛人項目每隊最多可報4人參賽。
(二)各隊可根據參賽人數填報領隊、教練員、機械師、工作人員等,但其與參賽選手(不含水上飛人選手及其操艇員)的最大比例不得超過1:1。
(三)參賽選手(含水上飛人選手及其操艇員)及限額內的隊伍工作人員比賽期間的食宿與當地交通由我中心負責協調解決,其它費用自理。
(四)參賽器材由各參賽隊自備。其中,方程式摩托艇比賽限用原廠60馬力、排量1000cc以下的四沖程汽油發動機(齒輪比及螺旋槳等可更換)。除水星60EFI發動機外,使用其它品牌、型號的發動機需提供相應的檢測器材、檢測軟件和數據線等;艇殼及其它方面需符合UIM規則的規定。坐式水上摩托比賽器材限用雅馬哈1100cc(國產三江SHS1100水上摩托需符合有關要求,否則將禁止參賽或賽后取消比賽成績)四沖程水上摩托,且不得改裝。立式水上摩托競速賽比賽器材限用雅馬哈Super Jet Ski 701型,且不得進行超出規則原廠級限定的改裝;水上飛人比賽的比賽器材品牌、型號和功率等不限。
五、競賽辦法
(一)執行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審定的最新摩托艇競賽規則和中國摩托艇聯賽比賽細則。參照執行國際摩托艇聯合會相關項目競賽規則。
(二)中國方程式摩托艇競速賽分環圈競速和對抗PK兩項比賽內容,按照國際摩聯場地賽輪次得分表(附后)分別計算三輪環圈競速賽和對抗PK賽的得分,根據得分和排定各艇競速賽的最終名次。
比賽先進行排位賽,根據各艇30分鐘內最多11次通過終點線中最快一圈的時間計算排位賽成績并依此排定排位賽名次。
環圈競速賽比三輪,采用集體出發,第一輪出發位置根據排位賽成績確定,其它輪次根據前一輪的成績確定,比賽時間為20分鐘+1圈,以各艇結束比賽時完成的圈數和比賽時間確定各輪比賽的成績和排名。
根據排位賽成績最多取前16名按淘汰賽編排表分組進行對抗PK賽,勝者進入下一輪,負者被淘汰。其中,1/8決賽采用單敗淘汰,其它輪次比賽采用三局兩勝制。每輪次被淘汰的艇根據該輪各艇的最好成績排定名次,依次確定前16名的排名。
(三)水上摩托競速賽為環圈競速賽。比賽前先進行排位賽,根據各艇20分鐘內最快一圈(前兩圈不計)的時間計算第一次排位賽成績并依此排定名次;取第一次排位賽前10名參加第二次排位賽,根據各艇10分鐘內最快一圈(前兩圈不計)的時間計算第二次排位賽成績并依此排定前十名的排位賽名次。
環圈競速賽比三輪,采用集體出發,出發位置根據排位賽成績和前一輪比賽成績確定,比賽時間為15分鐘+1圈,以各艇結束比賽時完成的圈數和比賽時間確定各輪比賽的成績和排名。按照國際摩聯水上摩托比賽輪次得分表(附后)計算各輪比賽的名次得分,根據得分和排定各艇競速賽的最終名次。
(四)水上飛人比賽采用分組同時出場、集體比賽、逐步優選的形式組織,每組4-6人,比賽時間為5分鐘。根據運動員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動作得分、動作完成情況、編排情況和附加分等計算得分并依此確定成績與排名(比賽細則另發)。
(五)除水上飛人外,參賽運動員不得共用發動機和賽艇。
(六)大會提供93號純汽油,競賽用機油由各隊自備。
(七)運動員須自帶頭盔、救生衣和保暖服等個人裝備,其中水上摩托需佩戴正規合格的護腿、護甲等防護裝備,裝備不合格或不符合規則不準參加比賽或不予計算成績及排名。
六、裁判員
裁判長和主要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選派,不足名額由承辦單位補充。
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范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七、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各項目錄取前3名頒發獎牌(或獎杯),前八名頒發證書。
(二)根據比賽名次計算選手的個人積分。
(三)各項目根據參賽人數最多取前12名頒發獎金(獎金發放方案另行通知)。
八、報名和報到
(一)各參賽單位須于4月20日前將參賽人員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水上運動管理中心(電話:010-67113728,傳真:010-67112793,電子郵件:cnmotorboat@126.com),每站比賽前三周明確具體參賽人員。
(二)裁判長與航程裁判需于賽前5天到賽區報到,其它裁判員和技術人員及各參賽隊請于賽前3天到賽區報到。
(三)賽區聯系電話另行通知,賽事日常聯系電話:010-67113740 聯系人:胡海平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國際摩托艇聯合會場地賽各輪次得分表

國際摩托艇聯合會水上摩托得分表

2014年中國摩托艇聯賽競賽日程(草)

